8月27日,南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侯锋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县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报告获全票通过。
报告显示,2025年以来,南漳县检察院共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28件,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108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3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2件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2篇经验材料被省院推广,2份法律文书获评全市优秀文书。
侯锋从自觉服务大局、深耕监督主业、践行正确人权观、抓实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全面汇报了2025年以来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成效。
自觉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常态化开展安全防范法律监督,开展安全检查15次,县看守所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在押人员谈话”立体化监督网络。针对社区矫正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相关做法被湖北省检察院推广。
深耕监督主业,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紧盯“收押难”“送监难”等突出问题,2件案件分别入选省院和市院典型案例。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聚焦移送立案、执行、涉案财物处置等关键环节,推动财产刑判项47万余元执行到位。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专项台账,联合县司法局修订《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
践行正确人权观,提升刑罚执行监督温度。 针对违规限制律师会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规范审批流程,相关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联合公安局制定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办法。围绕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交付接收、日常监管、期满宣告等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检查,相关案例被最高检调研材料采用。
抓实能力建设,深化机制改革创新。 运用16个监督模型辅助办案57件。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彰检学堂”“案例研讨专班”强化素能提升,组织案例研学8次。
8月24日,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尤明军率调研组,到南漳县检察院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专题调研,为本次会议作前期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县社区矫正中心、县看守所等一线场所,现场观摩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管演示,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交流,仔细查阅社区矫正档案,详细了解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教育帮扶落实以及防止脱管漏管等工作的做法。
在看守所,调研组深入收押大厅、监控指挥中心等重点区域,实地查看监管执法规范落实情况,详细询问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执行细节。
在驻所检察室内,调研组查看了信息化建设情况,听取了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检察监督的情况介绍。
实地调研后,调研组在南漳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的创新举措与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尤明军就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提出三点建议: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能力水平;持续强化协作联动,凝聚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合力;持续聚焦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