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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货款

【字号:    】        时间:2026-06-23      

货款已付,供货商却声称没收到,采购员杨某突然失联,那笔钱到底“消失”去了哪里?

案情回顾

 

图片由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2024年11月,南漳县水产店老板王某找到乐福超市(化名)讨要货款:“货款没打过来?我联系不上你们的采购员,只能来问问!”

乐福公司老板一头雾水,货款早就按流程打给了采购员杨某,让他转交给供货商,怎么会没到账?核对账目后,公司发现,杨某早已失联,货款也随之“消失”。公司立即向南漳县公安局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将逃往外地的杨某抓获归案。杨某如实供述了侵占王某水产店货款的犯罪事实。

2025年6月10日,案卷移送南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一个疑点:杨某长期担任超市水产采购员,对接多家供货商,作案手法熟练且隐蔽,难道只有这一笔货款“消失”了?

检察官围绕采购流程、资金往来细致审查,调取了杨某经手的全部供货商名单和公司付款记录。同时,依法对杨某释法说理,讲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可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在法理教育下,杨某的心理防线松动。他交代,除已查实的这笔,还截留了另外四家供货商的货款,用于打牌挥霍。

依据杨某的供述,检察官列明其余四笔涉案货款明细,形成补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逐一核实供货商、调取财务凭证和银行流水。经查,2023年间,杨某先后截留5家供货商货款共计12.3万元,全部用于打牌挥霍,其中4笔为原侦查遗漏的事实。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同时追赃挽损,促使杨某及家属退赔5.4万余元。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杨某当庭认罪。

 

案子办结,但检察官心里还有一个疑问:货款为什么会轻易“消失”?检察官梳理了这起案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采购员个人中转货款,资金风险高度集中,货款说“消失”就“消失”;财务与业务之间缺乏对账机制,供应商催款了公司才发现问题;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一人独揽采购、报账、结算全流程,缺乏有效监督。

据此,南漳县检察院向乐福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公司货款尽量对公直付,减少个人中转;建立常态化对账机制,财务每月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同时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加强员工法治教育,结合本案开展警示教育。

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管理层会议逐项整改,将采购流程拆分为多个独立环节,同一人不再兼任多个关键岗位;货款直入对公账户,实行多级审批,定期开展专项审计;明确“货款支付超期30天”“采购员与供应商异常资金往来”等预警指标,并结合杨某案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办好一个案子,关键是帮企业把漏洞堵上。让货款不再‘消失’,这比把罪犯送进监狱更重要。”承办检察官徐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