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1日上午,南漳县薛坪镇社区会议室内座无虚席。为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司法裁判的严肃性与普法教育的感染力,在南漳县检察院、县法院、薛坪镇政府的共同推动下,一件因清明祭祀引发的失火案的法庭被“搬到”村民家门口。这次审判,吸引了包括薛坪镇、长坪镇各村书记、村民代表在内的60余人现场旁听。
案件起因于今年清明期间,被告人丁某某在祭扫时焚烧冥币、燃放鞭炮,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经查,过火林地面积达4.447公顷,造成本人及12户村民的山林不同程度受损。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并开展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丁某某当庭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庭审结束后,一场“零距离”的法治宣讲课随即展开。
县检察院检察官徐京结合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详细讲解失火罪的法律构成和后果:“一次疏忽,不仅面临牢狱之灾,更要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的责任。希望大家摒弃侥幸心理,选择文明祭祀方式。”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敖俊波现场分析当地火灾隐患特点,指出农事用火、祭祀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必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日常巡查。
县法院干警柏婉琪从司法角度阐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强调“绿水青山需要每个人共同守护”。薛坪镇党委副书记刘峰表示,将以本案为警示,在全镇范围内构建“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全域覆盖”的森林防火体系。
“听得我直冒汗!”一位村民代表在活动结束后坦言,“以前总觉得烧点纸没事,现在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再不敢随便点火了,祖祖辈辈留下的山林可赔不起啊!”
一位村书记当场表态:“这场庭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回去后要立即组织护林员入户排查隐患,明天就带着大喇叭到田间地头宣传这个案子,让全村人都明白:谁敢再烧纸放炮,先过我这关!”
南漳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各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推动法治宣传深入基层一线,用检察力量守护好南漳的绿水青山,为构建全域森林防火屏障贡献检察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