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您店里这些面包的配料表,还含有脱氢乙酸钠吗?”
“早就不敢用啦!市监局都来查过了,培训也参加了,这可是硬杠杠,违法的事咱不能干!”
6月18日,当南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再次走进这家因销售含禁用添加剂面包被点名的店铺时,店主回答得干脆利落。
而店主口中的“硬杠杠”,指的是已被新国标禁止在面包、糕点中使用的防腐剂——脱氢乙酸钠。
变化的起点,要追溯到3个月前的一次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
2025年3月,南漳县检察院在贯彻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中,深入县域多家超市、面包蛋糕店进行开展实地走访。检察干警将目光聚焦在食品配料表上,很快发现了问题:部分店铺销售的面包、糕点等产品中,赫然标注着“脱氢乙酸钠”。
脱氢乙酸钠作为防腐剂,过去广泛用于面制品,但新研究显示其长期摄入可能危害健康。2024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明确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用于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等食品中。该标准已于2025年2月8日正式施行。然而,部分商家或因信息滞后,或因沿用旧标准生产,问题食品仍在货架上流通,成为监管盲区下的食品安全隐患。
面对关乎千家万户餐桌安全的重要问题,南漳县检察院迅速制发检察建议,直送相关行政部门,阐明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的紧迫性,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其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主体销售含有脱氢乙酸钠成分的面包、糕点、焙烤等制品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印发了《南漳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添加剂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糕点店、面包房等重点区域,对全县范围内的大型超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小作坊等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短时间内,县域范围内标注或疑似含有脱氢乙酸钠的问题食品被有效清除,实现了动态清零。同时,为强化源头预防,还组织辖区27家食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新国标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树牢安全底线,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如今,在南漳的面包店和超市里,面包糕点等的配料表上,“脱氢乙酸钠”这个词已难觅踪影。一场由检察建议撬动的专项整治,让新国标真正从“纸面”落进了“百姓胃”。公益诉讼,正以其刚柔并济的力量,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