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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联动”共建机制,为民服务办好实事

【字号:    】        时间:2022-05-13      

  “感谢检察官支持我起诉,真是太谢谢你们了。”4月22日,随着刘氏老人和其子女们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南漳县检察院今年支持起诉的首起赡养纠纷案以达成调解结案。

  “我们办理的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件一直不多,主要问题在于案件渠道不宽,无法及时了解有关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关于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的讲话精神,4月26日,南漳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在进行充分协商后,共同制定了《南漳县人民检察院 南漳县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协作机制的建立,拓宽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服务社会的渠道,使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之间的衔接更为顺畅,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了支持起诉案件范围、信息共享、问题反馈等方面内容,对支持起诉的具体办案流程及检法两家的分工与协作予以规范,还建立了支持起诉工作日常联络机制,定期通报支持起诉工作情况。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严格把控支持起诉的对象。紧紧围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将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以及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案件作为支持起诉工作的重点。将交通事故受害人、孤寡老人、离婚案件妇女、因公致残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做为重点法律扶助对象。 

  支持起诉职能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两个“大局”、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为弱势群体开辟了维权的绿色通道。对外,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共同协作,对内,多部门联动,构建“一盘棋”工作模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持续探索建立审执监督、司法救助、跟踪回访等工作模式,在尽力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同时,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和温暖。 

  自机制建立后,不到一个月,南漳县检察院已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通过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有力帮助了当事人化解矛盾,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了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 

  下一步,南漳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检法联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意见》细则,扎实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持续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落实落地,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大格局,让更多弱势困难群体感受到司法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