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联动监督机制,为解决民生问题共出实招
近日,南漳县人大常委会与南漳县检察院联合制定《南漳县人大常委会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总结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的经验做法,将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的内涵拓展至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双向衔接,为合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机制支撑。
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毅向省人大代表赵青反馈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
共创基层治理“参谋部”
“酒驾、醉驾屡禁不止,一直是困扰我县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希望检察机关全面分析我县当前危险驾驶行为的发展态势,深刻剖析背后存在的原因,从专业视角提出治理对策”。
在参加一场危险驾驶案的公开听证后,人大代表向检察官提出了这样的建议。该院迅速反应,梳理三年来南漳县危险驾驶犯罪的数据资料,深入分析原因,与多部门共同调查研究,形成《南漳县检察院近三年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数据分析情况报告》,即时反馈给人大代表,县领导也予以批示肯定。通过在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人流密集区域增加技防、人防力量,做好“行刑衔接”避免行政处罚缺位等措施,为降低南漳酒驾、醉驾发案率提供了检察治理方案。
这样的“双向奔赴”早已不是第一次。为更好发挥检察监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该院始终与人大代表保持紧密联系,紧盯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集中的案件类型,深度剖析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共乘纾难解困“救护车”
摆脱了“老赖”身份,剩余社会抚养费不用继续缴纳,王某某、熊某某一家人的生活走向“上坡路”。今年,7件家庭困难案件当事人因之前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饱受限制高消费等限制措施的困扰,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终于得到解决。
“南漳县检察院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实质化解等方式,助推社会抚养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国家人口政策的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参加公开听证的人大代表予以认可。
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俗称的“超生罚款”,随着2021年修订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公布并施行,被相应取消。
如何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这项历史遗留问题?该院借助数字检察平台发现7条案件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各单位协同发力,帮助7件案件当事人“老赖”摘帽,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案件被全面清查,形成了“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规模效应。
共建化解矛盾“主阵地”
“我是一名‘新农人’,身边有许多农民工朋友,怎样让他们安‘薪’不忧‘酬’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从南漳县西南山区走出来的新农人人大代表赵青一直忧心农民工欠薪问题,提出的代表建议被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放在心上。
今年7月,南漳县检察院办理一起吴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深知就案办案难以实质性化解矛盾,农民工欠薪问题还是不能得到实际解决,检察官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耐心向吴某某释法说理,与吴某某家人取得沟通,案件受理仅10天就争取到吴某某筹措资金并发放欠薪,联合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举办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帮助10名农民工领到了拖欠近一年的8万余元工资。
以此案的办理为契机,该院与人社、住建、公安等单位会签相关机制,畅通“行刑衔接”,今年已帮助138名农民工依法讨回欠薪179万余元。就今年以来农民工欠薪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向人大代表做了专题汇报。赵青听取汇报后高度肯定:“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惩治力度,有效发挥刑法的惩治和震慑功能,及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全面梳理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在更广泛层面形成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合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该院认真听取代表建议,坚持系统思维,将检察履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实现民生“小案”的案结事了人和。
这些案例只是该院探索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过程的一个缩影。为更进一步推动形成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衔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毅与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反复磋商,逐条梳理内容,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终于推动《实施办法》落地。
依托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从人大及人大代表处获取案件线索,转化为具体案件办理,对相应问题提出更具专业性、法律权威性的检察建议。同时,对于检察监督得不到落实的情况,也可以通过人大提请联动监督,提升检察监督的刚性。
借助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南漳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监督事项在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之间“无缝衔接、丝滑运转”,实现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