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提高扫黑除恶宣传影响力,南漳县检察院立足县域实际,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景区有我
“暑假快结束了,带孩子们到景区玩,没想到碰到检察官普法,让我们更加了解到扫黑除恶知识!”在“名片”景点水镜庄,检察干警向游客分发宣传手册,为游客答疑解惑,收获了游客们的点赞,扩大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面。
该院还联合铁路公安部门,在游客量大的高铁站内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的方式,给游客进行讲解和宣传。
社区有我
“一旦发现黑恶犯罪,欢迎及时举报,这是举报方式。”
该院联合城关镇花石桥社区,对周边商户、居民挨家挨户宣传,讲解黑恶势力犯罪的具体手段,宣传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同时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鼓励群众发现线索积极举报,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
企业有我: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企业发展环境息息相关。该院联合花石桥社区共同走进湖北荆楚源油脂有限公司、楚天传媒珍珠液酒业有限公司以及湖北思安药业有限公司等当地知名企业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的形式营造全民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氛围,为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
该院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用群众“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的参与度。
下一步,南漳县检察院将坚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常态化,以检察声音凝聚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平安南漳、法治南漳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