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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检说法㊴|懂“车”不懂法

【字号:大  中  小】        时间:2026-10-19      

当遇到不懂的问题时,我们会怎么做?很多人会选择去向“懂”的人请教。大学生小罗也是这样做的。

小罗开车与他人发生剐蹭,头一回遇上这种事,小罗第一反应就是给懂车的叔叔打电话。可谁也没想到,这位懂车的人,最后却栽在了不懂法上。

时间回到那天傍晚,在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某小区门口,小罗开车起步时,撞上了前方右拐的车辆。年轻的大学生小罗头一回遇上这种事,顿时慌了神,赶紧给叔叔老罗打电话。

老罗满身酒气赶到了现场。事故本来不大,两车受损都不严重,老罗到现场后,却因为责任划分和对方驾驶员大楚起了争执。听到对方话里带刺,老罗酒精上头,上去对着大楚的脑袋就是两拳。大楚气不过,喊来弟弟小楚,双方辱骂、推搡,混乱中老罗又打了大楚的头部、腰部。后续警察到来拉开了双方。经鉴定,大楚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案件移送南漳县检察院后,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通过对现场情况、伤害细节、伤情部位及程度等进行分析,完整还原了案件事实。同时检察官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

“拳头一旦落到人身上,把人打成轻伤,就触犯了刑法。就不是交通纠纷那么简单了。”通过摆事实、讲法理,“懂车”却不懂法的老罗悔不当初,当场认罪认罚。后南漳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老罗提起公诉。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冷静处理,通过报警、报保险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切勿因一时冲动动手打人。剐蹭、追尾这类小纠纷,路上时有发生,可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冷静,几句口角、几个拳头,就可能把一件小事变成刑事案件。遇到他人挑衅,要及时报警、保留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用拳头“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