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如何具象化?在南漳县检察院的答案里,它可能藏在检察官一丝不苟的发髻中,藏在人民监督员火眼金睛的监督里,更藏在“发现问题—24小时整改—制度固化”的闭环里。当司法规范从宏大的制度叙事走向发梢的毫米级管控,法治的“温度”与“精度”在这里同频共振。

“庭审中,公诉席上的书记员碎发滑落12次,书记员抬手整理碎发8次。”这句来自人民监督员的犀利点评,让南漳县检察院的干警们红了脸,更亮了剑。

5月15日,一场庭审的旁听席上,人民监督员唐勇手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监督评价表》,全程紧盯公诉席上所有人员表现,从文书准备、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逐一记录细节。
“公诉人形象气质良好、法条引用精准,但我注意到,公诉席上的书记员因碎发遮挡视线,频繁整理,可能影响专业形象。”唐勇的监督评价表上,既有对检察官专业能力的肯定,也直指一个“意外”细节——一位干警的碎发因未能完全扎起,在庭审中反复滑落。这一观察看似微小,却精准触达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最后一米”。
收到监督意见后,参与庭审的检察官和干警们表态:“细节体现专业,我们照单全收!”次日,一份加盖公章的《人民监督员意见采纳情况告知书》便送达唐勇手中。
同时,该院迅速启动整改,在《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出庭规范细则》中新增仪容管理条款,明确“碎发需用发卡固定”,将仪容仪表纳入“一案一评”庭审质量评查体系,后续还将组织“司法礼仪与职业形象”专题培训,细化发饰、着装标准,确保检察人员形象规范统一。
“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助力!”副检察长杨俊涛的回应掷地有声,“我们要让每一根碎发都‘守规矩’,让司法权威从细节中树立,这不仅是‘面子’的革新,更是‘里子’的淬炼。”
这场“碎发引发的整改”,正是南漳县检察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的写照。通过人民监督员的“第三只眼”,让司法规范从个案监督的“点”延伸至职业形象管理的“面”,构建起覆盖庭审程序、仪容仪表的制度闭环,推动司法行为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对标;也让群众透过发丝管理、着装规范等细节,从出庭的“仪式感”中触摸到真实可感的“获得感”,以“小切口”见证公平正义。
下一步
南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监督活动为起点,开展“规范司法·形象提升”百日攻坚,同时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范围,让司法形象再淬炼,让监督网络再织密,打造“细节满分”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