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日前,南漳县一司机吴某就将这句话抛之脑后,不仅醉酒上路,更主动报警“贼喊捉贼”,上演荒诞戏码。
案例回顾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2024年12月的一个傍晚,家住南漳的吴某在家独酌自酿的苞谷酒。酒意正酣时,母亲一通“身体不适”的来电让他慌了神。
“我当时觉得自己头脑还挺清醒,状态还不错”。自诩“老司机”的吴某急忙开上自己的皮卡车就往母亲家里赶。当晚8时许,不胜酒力的吴某很快就因醉酒操作失误,车辆直直冲出左侧路边,掉进边沟。事故发生后,吴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寻求救援。
面对民警驾驶人是谁的问询,浑身酒气的吴某对着空气“飙戏”:“警察同志,是胡某开的车!”这番指鹿为马的拙劣表演,在实地走访中瞬间露馅:家住附近的村民胡某不仅根本不会开车,还当场戳破“这车就是吴某自个儿开来的!”
经抽血检测,吴某血液中酒精浓度竟高达235.4mg/100ml!远远超出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事故发生后,吴某为什么没有逃离,反而主动报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带着这些疑问,检察官对吴某进行了讯问。
“我本想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求救,但没打通,就想着打110报警,让警察帮忙把车弄起来。至于酒后驾车,我想着谎称是别人开的,没被当场发现不一定查的出来,就抱着侥幸心理报了警......”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吴某如实说出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4月25日,南漳县检察院以吴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1.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系统,降低判断力和反应能力,使驾驶行为变得危险。即使是少量饮酒,也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无论何时何地,驾驶员都应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
2.拒绝侥幸心理,杜绝谎报行为
案发后,吴某因害怕醉驾被查处而谎称他人驾车,这种行为不仅没有掩盖事实,反而暴露了其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坦白从宽,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3. 主动报警≠主动认罪
主动报警并不等于主动认罪。即使在事故发生后报警,但如果隐瞒事实、编造谎言,依然会面临法律的严惩。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是徒劳。
酒驾者的“小聪明”在法网面前不过是皇帝的新衣。行车路上没有侥幸,只有对生命的敬畏。切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酒驾一时狂,铁窗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