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质效办案”,抓实“三个管理”,提高公诉人出庭应诉能力,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10月24日,南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选取一起由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为观摩庭,指派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李云云出庭支持公诉,该院20余名青年干警参加观摩评议。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针对性讯问;围绕证据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分多组证据抽丝剥茧开展举证质证;辩论环节,针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等充分论证,并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会。参加观摩人员一致表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举证条理清晰,答辩回应有力,用语规范得体。
“法庭调查阶段,可以进行封闭性发问,避免提出过于宽泛的问题或复合型问题,以便更好掌握庭审节奏。”
“在举证环节,对于有争议的犯罪事实部分应集中精力详细举证,而对于其他的犯罪事实则简略举证,以此来提升庭审效率。”
评议人员紧扣庭审细节,在文书制作、法庭讯问、证据分组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邻里纠纷升级导致故意伤害是我们经常办理的一类案件,如何把小案办精办好、把法理讲清讲透,这次庭审给了我很多启发。”该案承办民警说道。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忠联同志要求青年干警要积极参加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能力,确保出庭顺利顺畅;进一步提升出庭应诉水平,树立精品意识和规范意识,总结好的办案经验;进一步强化实战锻炼,加强沉浸学习和实践训练,尽快成长成才。
南漳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庭审观摩互学互评,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庭审抗辩、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