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南漳县检察院在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场所设施、经营行为及环境影响等开展全面摸排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违规收购废旧气瓶、未配备灭火器、污染土壤等问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遂向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图一 将废旧气瓶移交至专业处理公司
图二 重新配备灭火器
收到检察建议后,南漳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与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镇(区)展开联合行动,认真落实安全和消防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移交废旧液化气瓶84个,灭火器全部更新配备到位。
该院将通过持续跟踪和监督落实,以强有力的“回头看”促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实现“建议一份、整顿一行、警示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让检察建议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绽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