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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公益诉讼“回头看”,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系牢“安全带”

【字号:    】        时间:2024-10-25      

“以前确实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滋生了安全隐患,也污染了生态环境,这次整改让我们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获得再生’!”南漳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某回收公司经营者黄某有感而发。

2024年5月,南漳县检察院在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场所设施、经营行为及环境影响等开展全面摸排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违规收购废旧气瓶、未配备灭火器、污染土壤等问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遂向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图一 将废旧气瓶移交至专业处理公司

图二 重新配备灭火器


收到检察建议后,南漳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与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镇(区)展开联合行动,认真落实安全和消防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移交废旧液化气瓶84个,灭火器全部更新配备到位。

襄阳生态环境局南漳分局经过核实,对2家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直接将回收拆解的摩托车发动机随意放置在无防渗措施的地面,督促对堆放场地进行硬化防水改造,同时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出现类似情形。

该院将通过持续跟踪和监督落实,以强有力的“回头看”促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实现“建议一份、整顿一行、警示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让检察建议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绽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