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刚刚踏入新学期的门槛,正是家庭开支吃紧之际,这笔钱款的到账卸下了压在我们心头的大石头。”任某与谭某夫妇细数着手中的工资,嘴角不住上扬。
近日,南漳县检察院携手县公安局、县人社部门,成功为63名工人追回了总计72万余元的欠薪,让“检护民生”的温暖春风,吹进了群众的心田。
基本案情
2021年,甲公司将某园林景观建设工程发包给了乙公司,随后,乙公司非法将工程转包给罗某。2021年5月至2022年底,罗某带领任某、谭某等63名工人从事该项目建设,因核算未果,最终未能如约支付工人工资。
2023年12月,任某等多名工人向人社局投诉,请求解决罗某拖欠工人工资事宜。县人社局依据投诉开展调查,于2024月4日向罗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要求罗某三日内支付拖欠工资,但罗某未按指令书要求支付。2024年5月28日,南漳县人社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6月21日,罗某被刑拘。2024年8月21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案不是唯一目的,帮助工人拿到报酬才是关键。”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赵小霞依据工人们的工作类型和时长,核实了每位工人应得的报酬,并与罗某确认。为帮助工人们尽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赵小霞积极与罗某家人及辩护人释法说理,鼓励其协助筹措资金,最终罗某及其家人筹措到30万元。同时,在审查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乙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陈某未履行管理职责,在罗某未能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优先从甲公司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了乙公司的管理费用。
“拖欠工人工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优先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再谈公司与罗某的经济纠纷。”听了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乙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陈某积极筹措到27万元用于支付欠薪。与此同时检察官还通过公安机关向甲公司说明情况,甲公司筹措到15万元。
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社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筹集资金72万元,63名工人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薪酬。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拿到了血汗钱!”两名农民工代表为表达感谢,将“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为农民工保驾护航浩然正气 彰显司法公平公正情暖万家”的锦旗交到检察官手中。
南漳县检察院将持续回应民生关切,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保障劳动者权益案件,进一步加强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对困难劳动者依法支持起诉等工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