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了之解决不了问题,绿色可持续发展才是企业长久生存之道。我们一定抓好整改,积极做好环境修复治理。”8月30日,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收到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整改方案和承诺,企业负责人现场表态。
6月18日,南漳县检察院接群众反映,城关镇某采石场废水外排影响下游农户耕种生产。第一时间,检察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石料场位于半山腰,碎石作业持续进行,现场机器嘈杂,尘土飞扬,排放的废水顺着山坡向下直排入外环境,在坡下农田处形成若干黄色泥浆状土坑,并有继续沿山谷向下渗流的可能,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
随后,该院及时联系南漳县环保局,要求进一步核查并依法全面处置。环保部门经调查查明,该公司石料加工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其清洗石料产生的泥浆流入下方农田,严重破坏农田土壤。经取样检测,采石场周边农田环境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均超标。该石料场还存在扬尘污染、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经检察机关的督促,环保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整治的处罚,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林业、土地等监管部门。
采石场关停后,检察官回访发现,采石场所占用的林地没有复绿,被污染的农田也未治理。为此,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环保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依法承担生态修复的法定义务。经释法说理,企业承诺配合环境治理工作,并向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递交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制定的方案和整改计划。
南漳县检察院表示,将持续跟进监督,让生态恢复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