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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流程监控+”模式 有效提升案件监管质效

【字号:    】        时间:2023-11-14      

   今年以来,南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业务管理枢纽作用,扎实履行案件流程监控职责,探索“流程监控+”模式,持续推动监管质效整体提升。目前,共对该院办理的697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发出口头提示387件、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70份,相较去年大幅上升。

  流程监控+台账实录 实现监管全覆盖 

  该院根据襄阳市院出台的《刑事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监控事项清单》规定,结合实际,成立流程监控工作小组,建立流程监控案件台账,对各业务条线执法办案规范性开展全面监控,全程留痕、跟踪,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70份。并通过印发《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案卡填录小贴士》,组织业务培训会等方式,通报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该院在监控中发现一起拟起诉案件存在法定情节认定错误的情形,通过流程监控及时向检察官进行提示后,检察官对认定的法定情节进行修改。

  流程监控+智能导向 提升监管精准性 

  该院充分借力智能辅助系统,利用湖北省院研发的“检务小助手”等业务监管辅助系统,将案件流程监控与案卡填录、数据核查相结合,每周集中监控提醒,每月对落后项目安排专人进行分析复核,对发现的数据填录不规范问题,进行类案流程监控。今年以来,该院对发现的36个数据漏填导致业务指标数据落后问题进行提示,并督促整改。该院业务指标数据“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较低,案管部门经研判发现,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的案件在原案“侦查监督”平台中未对该监督事项填写“整改情况”是导致采纳率偏低的关键因素,案管部门通过提示,相关遗漏项均已整改到位。

  流程监控+线索推送 推进监管实质化 

  该院强化前端把控,借助案件集成优势,深挖数据富矿,形成流程监控+线索移送一体化履职模式。重点关注涉党员违法犯罪、涉营商、超期羁押及可能具有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及司法救助线索的刑事案件受案审核,以流程监控拓宽内部法律监督线索发现渠道。今年以来,该院共向相关业务部门发出提示27件次,通过案管部门共向刑事检察部门推送诉讼监督线索2件,成案1件;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12件,公益诉讼检察发出检察建议1件并收到整改回复;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线索4件。在受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名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且该名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未随案移送。经该院案管部门提示,承办检察官核实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并监督公安机关整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