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县检察院党组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虚心接受、全部认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推进集中整改、持续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县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整改工作专班,确保整改责任到人。集中整改阶段,党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1次,党组会议听取汇报、专题研究2次,为巡察整改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扎实研究部署抓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2023年10月3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部署;2023年11月13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视分析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四)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制定完善请休假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检察现代化建设的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逐月紧盯党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制定《中共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方案》。二是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相关规定开展学习研讨,注重学习成效,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2.关于“学习方式单一,学用脱节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转化,提升学习质量。组织集体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二是落实交流研讨制度。院党组全面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并围绕学习内容研讨交流。三是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县检察院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实际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要求。
3.关于“思政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科学制定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类检察教育培训计划。二是加强思想阵地建设。三是建立健全文稿写作和宣传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改进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督办排名垫底工作,专题研究具体工作举措。
4.关于“行政民事检察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人员配置和人员结构,调整增加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和书记员。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主辅岗工作办法(试行)》,以设置主辅岗的方式增强办案力量。三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优化内部办案程序,保障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外部协作,与县法院、司法局、信访局会签《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建立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
5.关于“刑事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对审查逮捕案件的实质化审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同志每月进行一次案例研判和交流学习。二是持之以恒,确保效果。对调整后的刑事司法政策及时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研讨交流。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6.关于“制度适用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外加强宣传联络。联合花石桥社区开展法制进社区宣讲活动,宣讲认罪认罚知识,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共同开展学习。二是促进专业素能提升。刑检部门每周召开例会集中学习,学习常见刑检业务知识,提升自身业务素能。三是积极组织会商研讨。依托侦查监督协作与配合办公室,就认罪认罚问题进行研讨。
7.关于“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高扫黑除恶宣传影响力。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依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在城关镇文峰塔社区为留守儿童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前往花石桥社区、荆楚油脂等企业等地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增强履职能动性,抓实抓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8.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调研总结。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走进城关镇卞和小学、九集镇龙门中学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撰写形成调研材料。二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在县卞和小学的开学典礼上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走进九集镇龙门中学进行法治进乡村巡讲;联合县团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县雷家巷完全小学开展宪法宣讲活动。三是能动联合履职,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9.关于“案件清理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二是健全机制流程,强化监督。依托检务小助手,对于退查案件在系统上进行到期提醒,建立退查案件台账;依托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对公安机关重报案件退查补侦情况进行监督。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关于“检察权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开展案件管理业务培训,解读《湖北省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对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开展培训。二是开展专项流程监控,对落实检察权不规范案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承办人限期内认真落实整改。三是规范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四是加强结果运用。对专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制发工作通报,并同步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备案。
11.关于“程序适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专业化团队,增加危险驾驶办案组人员力量。二是加强协作。依托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共同探讨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方法,探索“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速裁程序”便捷办案模式。
12.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督办。组织业务部门学习办案风险研判相关工作机制、文件;督促全面排查在办案件,如实填报重大风险案件台账;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省院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工作规定;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监控,督促干警在办案中如实填报办案影响、风险研判相关文书。二是积极履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矛盾化解。三是全面排查。梳理出信访矛盾还未彻底解决的重点信访案件,成立信访矛盾化解专班、制定化解方案和重点信访案件工作台账;落实领导包案,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13.关于“专项行动'虎头蛇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培育和调研、宣传的撰写。二是完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推进会精神,制定下发《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三是积极主动履职。设立绿色通道,开展‘十’心‘十’意检察开放日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四是加强分析总结。每季度定期开展总结和调研,形成分析报告,制发工作通报。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增加检务督察部门力量。调整两名干警负责检务督察工作。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院党组对新任中层干部和新进人员集体进行廉政谈话。在民主生活会期间和组织生活会期间,及时开展全覆盖式谈心谈话,加强廉政督促提醒。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五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5.关于“专项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个规定”工作要求,邀请襄阳市检察院到本院开展“三个规定”巡讲。二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三个规定”专题手册,组织集体学习。
16.关于“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二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了《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南漳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制度》等制度。
17.关于“内部监督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督办。组织各部门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结合在办案件开展廉政风险研判,牵头部门定期加强督办。二是健全制度。制定完善《南漳县人民检察院请休假管理实施办法》。三是加强检务督察人员配备。配备一名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和规定。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落实“一事一结”规定,规范事前审批和“三单一函”等相关附件的审核,层层严格把关审查。四是完善制度。健全《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办法(修订版)》,完善公车使用台账和加油台账,严格落实“一车一卡一号”制度、公车维修报备制度及在定点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制度。
19.关于“工作作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制定《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工作机制》和《南漳县人民检察院考勤工作管理办法》。二是提高办信质效。坚持检察长当日接待的群众来访由接待领导包保办理。三是关心关爱干警生活。院党组用心用情改善干警生活,常态化与青年干警进行交心谈心,积极帮助解决青年干警的后顾之忧。
20.关于“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上率下,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带领全体干警争先进位。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提升各项工作质效,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中维护公平正义,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上级和县委各项工作部署。
2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日常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对“三重一大”讨论事项均按照会前、会中、会后程序如实填写并报纪检组备案,严格落实“一事一报”。二是优化监督力量,认真履行“三重一大”监督人员选任流程和制度,重新选任了5名政治素养高、综合表现突出的同志担任“三重一大”监督员。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讨论“三重一大”时,“一把手”按要求末位表态。
22.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所辖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完成了在职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2023年党费收缴和缴纳工作。三是及时沟通整改。主动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善手续。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组织学习,加强指导。督促机关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23.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邀请县委组织部和襄阳市院对党建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四是坚持以纪律治检,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坚决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大力推进正风肃纪。
24.关于“党组织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认识,加强学习,机关各支部均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方案,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落实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三是直面问题,勇于批评,院领导班子成员一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
25.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汇报。政治部和检务督察部门先后多次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就落实党建相关要求,“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问题进行沟通请示。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检察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以完善的制度建设抓好成果巩固。持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加强干部培养和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善用巡察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三)以高效的成果转化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工作,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高度自觉的政治纪律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南漳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金南漳”建设。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5266531;电子邮箱:1498908606qq.com。
中共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