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在南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是南漳奋力冲刺全省县域经济“百强储备”、谱写打造“强县工程”标杆县新篇章的一年,也是南漳检察工作构建新格局、展现新担当的一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持续优化“四大检察”,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一、坚持围绕大局,在助力县域发展中谋划检察作为
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扛起检察责任,为南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推进平安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6件230人,起诉401件511人。依法惩处廖某志、王某波、杜某斑等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36件194人。严厉打击杨某超、程某强等电信诈骗及上下游犯罪,办理相关案件56件72人。依法惩治“水镜茗茶”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15人,协助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12次,发放宣传册260余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无社会危险性和犯罪情节轻微情形的,依法不捕133人,不诉313人。检察听证进社区、进村组20余次,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聚力服务经济发展。抓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55件、民事监督案件14件、行政监督案件19件、公益诉讼案件34件。严格落实涉市场主体“四类人员”涉嫌犯罪批捕、起诉上报备案审查制度,慎用查扣冻等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影响,依法不批捕15人,不起诉22人。认真落实《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邀请荆楚源油脂、九源置业、华海纤维等23家企业,开展“‘十’心‘十’意提供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发放宣讲《十条措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还组织19名检察官走访睿奕时代、珍珠液酒业、思安药业等民营企业24次,了解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努力提供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法律服务。
致力深化清廉建设。强化监检衔接,增强协同配合,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对申某国、赵某云、李某普等受贿、贪污、职务侵占案依法提起公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严肃查办公安民警闫某红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依法审慎调查核实职务犯罪线索4件,向省市院报告初查案件4件,积极协助推进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加强溯源治理,深入分析腐败案件背后的监管缺失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的放矢开展整改。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在出庭公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邀请社区、村组干部、企业代表参加庭审观摩,提升法制教育的辐射面影响力。
鼎力助推社会治理。探索“个案办理+专项监督+系统治理”新模式,将检察办案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都管”,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7件,整改回复率达100%,有效推动发案领域堵漏建制、完善监管。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认罪认罚“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269名被不起诉人参加交通引导、社区保洁、巡河巡山等公益性劳务服务,服务时长达7700多小时,覆盖全县20余个村组社区。通过柔性惩戒的执法模式,检验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态度,提升其社会责任感,促进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能动检察履职中解答群众期待
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中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多链条、多层次综合防护体系。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依法起诉非法散装成品药高价出售的方某等4人。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检查50余次,对收缴的“强力宝”等假药集中销毁。落实落细最高检第二至八号检察建议,紧盯寄递安全、窨井管理,与县政法委、邮政局、烟草局等10家单位,联合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联合督查,加大对违禁物品查堵力度,起诉寄递毒品案件9件,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18处。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活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3件14人,帮助追回“养老钱”70余万元。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5件8人。对权益受损、不敢或不懂起诉的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支持民事起诉6件。积极参与整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件3人,帮助138名农民工依法讨回欠薪170余万元。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0人,发放救助金21.7万元。救助困难妇女、残疾人、低保、五保户、边缘易致贫户10余人。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批捕13人、起诉11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2份。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次,受众师生8000余人次。建立“家、校、社”三位一体法治宣讲新模式,引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参与,举办亲子关系讲座13场,帮教救助涉案少年52人,其中18人成功圆梦大学。全面推行强制报告制度,对全县中小学校5000余名教职员工进行比对筛查,将有前科劣迹者拒之教育门外。在办理一起物业保安性侵儿童案中,针对物业公司未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对全县安保服务行业开展整改排查,督促3家安保公司整顿整改。
卫护保障流域综合治理。依法严惩各类危害流域安全刑事犯罪,办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30件。加强对涉流域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4件。加大耕地资源、水资源、岸线资源等保护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份,较好地促进溯源治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行“补植复绿”等从轻处罚机制,敦促当事人补植林木80余亩,复耕50余亩,整顿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养殖场5家。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协调“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落地落实,有效推进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办理“河(湖)长”办公室交办案件5件,有力促进梅子园水库、白马山村清凉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三、坚持守正创新,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中维护公平正义
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元做优刑事检察监督。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件、撤案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件,纠正漏捕17人、漏诉2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监督案件5件,纠正社区矫正中违规案件10件。深入襄州区8个基层司法所,查阅社区矫正案卷档案220余份,高质效完成省市院统一部署的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多点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回应民生诉求。办理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件。在办理一批离婚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审判机关规范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撤回9件不宜网上公开文书,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多形式、多点位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在“3.15”活动中与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取得较好效果。
多维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优势,开展“穿透式”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50件。以办理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为契机,依托数字检察平台拓展排查开展类案监督,促成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与县法院、司法局、信访局联合建立《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件。与县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建立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办理相关维权案件3件,较好地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
多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履行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职责,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办理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案件48件。在办理吴家沟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案中,对生态修复过程和修复效果进行全面法律监督,有效促使50余亩被破坏的林地得到复绿。助力打造南漳旅游名片,依托南漳“中国古山寨文化之乡”的县域特色,畅通与县文旅局等部门联络渠道,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制作的专题视频先后被正义网、湖北日报、长江云等媒体采用,较好地促进保护、推广古山寨旅游资源。
四、坚持固本强基,在从严治检中淬炼检察队伍
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新要求,细化措施,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加强检察综合管理,积极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组织和人才支撑。
以政治立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及检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员参加政治轮训6次。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下沉基层173人次,提供志愿服务46人次,帮助群众解决蓄水池修建、道路扩建、油茶产业发展等问题20余个。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70余场次。
以素质强检。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发展目标,全面探索建立全员主辅岗工作制度,推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开展“育苗培新讲堂”,庭审观摩互评互查等活动50余次,举办“你依岗成才,岗因你荣光”主题演讲比赛,在教学相长中提升干警素能。院司行局获评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陶卉、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周博、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蔡卓凝等一批标兵模范。
以纪律治检。坚决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严格执行月报告、季通报,督促干警紧绷纪律之弦。大力推进正风肃纪,围绕培养廉洁家风、廉洁检风、整顿违规吃喝等,开展专题警示教育9次,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向新任职的10名中层干部发放廉洁从检提醒函、开展廉政谈话,系好廉洁从检新纽扣。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与干警及退休干部的沟通联系,对干警思想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关注分析,及时解决。积极配合十五届县委第三轮政治巡察,对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坚决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责任全承担、问题全整改、整改全落实。
以监督促检。抓实内部监督,开展案件流程监控359次,通报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5份。深化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活动174次,组织检察听证103次,数量全市领先。建立日常联络制度,走访省人大代表7人次,邀请2名省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活动5场次。撰写的人民监督员工作经验材料被最高检《人民监督》采用6篇。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大走访,撰写乡镇治安形态分析,汇集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为民典型案例,制成南漳检察版法治宣传“大礼包”,深入乡镇,登门派送、汇报、宣传,并及时收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人员、责任时限,把“意见建议清单”变为今后工作的“履责清单”。
各位代表,即将过去的一年,南漳检察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作出新改变,取得了点滴进步,我们深知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积极建言、充分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新时代检察理念还有待更新;聚焦县之要事,以检察履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意识还有待增强;检察人员专业素能与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需求还有差距,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效果还有待提升。
2024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提升定位,融入大局,履职尽责,奋力续写南漳检察工作新篇章。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久久为功,一以贯之。
二、聚焦县域大局,全力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安全稳定、民生保障,聚焦加快建设美丽南漳,打造襄阳都市圈绿色发展示范区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
三、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
紧紧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谋划推动工作,在刑事检察上,进一步加强刑事指控能力建设;民事检察上,着力解决“不专”“不会”难题;行政检察上,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刑行反向衔接工作;公益诉讼检察上,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真正促进“四大检察”融汇于,统一于法律监督这一根本职责。
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南检人的新时代履职特征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综合素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三个规定”执行,严格执法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激发新担当,新征程召唤新作为。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动履职求极致,奋力作为向未来,积极为建设产业强、生态好、社会和、百姓富的“金南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