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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2-30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贵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0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疫情防控阻击战、疫后重振攻坚战、民生保卫战等严峻挑战,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与人民休戚与共、并肩战斗,为南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奋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中践行初心使命。

坚持依法抗击疫情。统筹做好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推进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消毒消杀、人员管控等各项措施,实现全体干警及家属零感染。依法从严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办理涉疫案件3件,其中依法办理一起通过网络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认真开展双报到工作,45名干警参加社区防控值班989人次,组织党员捐款10600元,为城关镇花石桥社区、板桥镇断河坪村送去消毒液200斤、口罩1000个、新鲜蔬菜3000余斤等紧缺物资,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捕14件17人,起诉3件4人。与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走访调查,监督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3件。为绿色南漳添彩,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件20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督促修复治理因违法采矿遭到破坏的林地200余亩。为脱贫攻坚助力,组织21名干警结对帮扶板桥镇断河坪村105户贫困户,持续发展特色产业,种植桑树100亩、袋料食用菌3万袋,养蚕60张,光伏发电实现收益5万元,该村胜利脱贫摘帽。继续推进民生工程,翻新公厕一座,完成户厕改革162户,投入21万元实现安全饮水工程全覆盖。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充分考虑案件处理与疫后经济重振的对应关系,对涉案企业和企业家审慎使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生存和发展。认真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梳理立案监督线索1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共办理涉企案件7件,其中3人作不捕或不诉处理。如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及时补付所欠薪资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作不诉处理。建立领导干部包保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组织检察官走访28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12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当好企业的法治“店小二”。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多种手段,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决定不捕1件1人、不诉5件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提请抗诉的韩某某强奸案法院已改判,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优秀案例。对涉罪10名未成年人均开展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情会见,落实率实现4个100%。持续深化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7名院领导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4次,受众达13万余人。查访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108所,着力防范校园安全风险、规范教职员工监管。认真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发现案件线索3件,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八件实事”专项工作为抓手,用真情回应群众关切。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127件次,已全部分流办理并答复完毕。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与县总工会、人社局、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司法惩处的工作合力。办理各类案件9件,帮助追回工资198万余元。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行动,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解决肖堰水厂、董家河水厂、双坪水厂、巡检水厂等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合格问题,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及时保护李庙镇茅坪村一棵濒临死亡的古银杏树,并促成对县域所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坚持定期养护,保护林木瑰宝。

    二、在平安法治建设中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社会,让更多人享有幸福生活和人生出彩的机会。

坚决维护区域公共安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8件83人,起诉228件273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共批捕14件17人,起诉122件126人。着力规范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共办理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119件119人,占刑事案件总数34%。推动落实最高检4号检察建议,与县城管局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窨井盖”管理问题,维护群众“脚下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精准施策、全力冲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加速推进案件清结,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已全部办理完毕。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相关线索1条。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向县扫黑办报送金融行业风险漏洞情况2条,向相关单位发出行业整改检察建议1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县监察委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退回补充侦查、强制措施适用等衔接问题,健全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等机制,形成相互支持与协作的反腐合力。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9人,提起公诉3件3人。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对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对职务犯罪线索开展调查核实3件。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较小的案件依法作不捕3人、不诉17人。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和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件、公开听证案件26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其中28000元救助金已发放到位。加强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办案力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

三、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中提升履职质效

全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既当犯罪的追诉人,又当无辜的保护者。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撤案10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5人、漏犯22人。对取证不规范、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2件,法院均已改判。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9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监管场所违规案件9件,纠正超期羁押4件。办理纠正社区矫正中违规案件7件,依法收监4件,办理讯问合法性审查31件,向被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并全部被采纳。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督促执行的检察建议3份。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把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结合起来,促进监督事项向更深层次延伸。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0件,对4件不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纠正法院违法行为3件。积极走访7家行政机关、6家律师事务所、8家民营企业,集中宣讲民事检察相关职能,并在2家律师事务所确定定向联络人,有效拓展案件线索。坚持学好、用好民法典,组织各类集中学习32次,为明年正式实施打好基础。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真正让行政检察“行”起来,共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件。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相关案件3件,其中袁某某、刘某某等19名农民工与南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北京某工程有限公司欠薪纠纷检察监督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重大行政案件公开听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着重在国土和劳动监察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且全部被采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立案42件,以磋商方式结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已收到整改回复24件,其余10件还在整改过程中。大力拓展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办理英烈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等”外领域案件 14件。积极促成对全县消毒餐饮具生产厂家、餐饮商户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并妥善处理过期餐饮具200余套,1家清洗厂被关闭停业整顿,3家餐饮商户受到行政处罚;有效解决牲猪养殖合作社违法排放养殖废弃物进入水库水源地问题,根治污染水域千余亩;督促修缮巡检镇甘溪烈士公墓,捍卫英雄荣光;引导科学设置交通管理设备和措施,改善城区交通;着力解决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四、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释放发展动能

着力构建公正、权威、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人民。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紧抓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放松,探索科学完善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对照高检院印发的《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南漳检察实际,逐项分析不同检察业务指标设定的合理性、计分规则的可行性,坚持做到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结合。依托市检察院研发的检务管理系统,加强考评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办案数据的提取、测算、统计等工作。督促完成2019年数据补录,强化2020年数据规范录入和系统日常使用。重视征求一线检察官的意见建议,对系统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提升社会治理的高度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5件272人,适用率达94%,位居全市前列。严格把握罪刑相适应原则,通过找准规律、积极沟通,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254件,采纳率97%。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效率,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72件。

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务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强化对司法办案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先后向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报8份、流程监控通知书21份、作出口头流程监控345件。年初制定案件评查计划,共组织开展评查活动4次,随机抽查172件案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03个。强化对办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共开展业务数据实时分析研判1次,撰写季度案件办理情况分析3份、案管专题分析报告5份。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接受律师申请查询案件信息63次,主动征求律师对阅卷工作的意见建议5条并认真对照整改,提升检察服务质量。

五、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中淬炼检察队伍

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支部主题党日1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党员组建疫情防控应急分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队等,开展清明节网上祭扫烈士陵园、清凉河流域环境清扫、法治进社区、圆梦微心愿、趣味运动会等一系列活动,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涌现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周博、最美志愿者张品格、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二等奖获得者陶卉等一批先进榜样和业务标兵。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4条,公开法律文书 217件,公开率达100%。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发布检察动态2849条,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并被采用和转发451篇次。不断拓展外部监督,检察长主动走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送达检察建议等各类活动113人次,共收集意见建议46条,均逐一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确保教育培训“不断档”。共开展各类集中培训15次,覆盖人数600余人次,其中以微信、学习强国等视频形式开展专题学习4次,通过中国检察教育网、检答网等组织在线学习18期273人次。积极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院领导为干警授课9次。稳步推进六型项目建设,“完善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拖欠薪酬类案件和审查机制”两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并已取得实质成效。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刀刃向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攻坚年”活动,制定10项重点攻坚工作并责任到人,强力推进任务落实落细。认真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全省、全市检察系统的典型案例,撰写心得体会并交流发言,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创新开展检务督察,共督察各项工作11次,发出督察通报3份,以短信方式发警示提醒5次。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并上报干预、过问案件情况15次,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

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新时代检察理念还有待更新,“司法不忘大局、办案考虑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检察工作效果还不够好,检察建议不够精准,促进社会治理的效果不明显;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不够完善,办案运行模式、人员力量配比还需进一步优化调整;四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有待提高,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21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为人民幸福健康生活和南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法治思想精髓和文化源流,在学思悟践、知行合一的动态变化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的提升上,体现在政治信念和政治定力的增强上,使检察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步调一致顾大局。推进检察事业与中心工作同向而行、与大局需求合力合拍。坚持全县上下一盘棋,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方向,以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致力更高水平平安南漳建设,把全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加强风险隐患源头发现和解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三是坚持深耕主业谋发展。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突出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落实中走向成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一体化提升办案和监督效果。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确保实施前后法律衔接顺畅、司法尺度统一,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补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短板,突出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在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扎实开展对已办结案件“回头看”,整体提升办案效果。

四是坚持内外兼修重自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评办法,促进权责相统一。深化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方式,倒逼履职能力提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真正做到严管就是厚爱。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能力。

各位代表,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为目标,不忘初心、乘风破浪、坚毅前行,为南漳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不懈奋斗!

 

 

相关用语说明:

1、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2、司法为民“八件实事”:2020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总体方案及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追赃挽损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八个方面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工作。

3最高检4号检察建议: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

4、公益诉讼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五大领域以外,如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电信互联网等领域涉及群众关注的公共利益问题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6“六型”建设: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为建设现代新型检察院,更好地服务保障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打造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

7、“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8、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9、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