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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6日在南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9-12-31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6日在南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贵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定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方针,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南漳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积极顺应党和人民的期望,努力用法治力量为新时代南漳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护航。

    主动服务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助力防范风险方面,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办理相关案件7件18人。在助力污染防治方面,围绕南漳绿色发展定位,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9件33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份全部收到整改回复;督促摧毁非法炭窑20余座;5家涉事企业投入整改资金600余万元建设生态修复设施;整治长渠(白起渠)污染问题,保护湖北省首个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襄阳市唯一世界遗产;办案中认真落实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要求,推动形成地方政府与行政部门实施综合整治,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服务企业“一案三赢”。在助力精准脱贫方面,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对口板桥镇断河坪村104户300人已全部脱贫摘帽;依托检察职能帮助8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86.97万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与县扶贫办等7家单位会签《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融入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建立综合联动救助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5.35万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和省检察院“新鄂检十条”1优化全县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组建“法制秘书组”,28名检察官担任民营企业法制秘书,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办理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案件17件46人,依法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作不起诉3件3人,对陈某某等5人多年来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犯罪案件通过引导侦查、夯实证据,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增强了企业投资经营的信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检苗苗工作室”实施“捕诉监防”一体化2工作模式,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6人,不批准逮捕6件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不起诉4件4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整合社工帮扶、司法援助、心理咨询等资源,为7名未成年人提供司法帮助。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名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成立法治宣讲团持续开展巡讲,设置法治展板800余张,发放微电影214部,受众逾5万人,实现了南漳县中小学全覆盖。推动“一号检察建议”3落实,与教育部门联合走访督察全县学校(含幼儿园)107所,通过检校联手防范校园安全风险、规范教职工监管机制。

二、积极投入平安南漳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安全护稳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6件223人,批捕142件17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1件437人,起诉325件382人;出庭指控327件,法院已判决308件368人。

    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5人,起诉46人;批捕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57人,起诉66人。通过提前介入、依法办理了罗某某等13人利用手机APP“手机2028购”“手机蚂蚁”等软件从事网络赌博犯罪等一批典型案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一体化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信访事项办理等职能,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检察合力。对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高取证质量,实现精准打击。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件19人,批准逮捕1017人,不批准逮捕1人1件1人审结不涉黑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38人,已起诉221人,出庭支持公诉4件;法院已判决430。办理了王磊等20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办案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彭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监督侦查机关对其涉嫌恶势力犯罪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案件现已判决。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注重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发现并向县纪委监委“签字背书”移送相关线索23件。

一如既往投入反腐败斗争。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转隶之后,检察机关主要立足拘留、批捕、起诉等职能惩治职务犯罪。我们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进一步健全办案衔接、线索移送及反馈机制,职务犯罪检察专门办案组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提出证据收集等建议,推动监委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33人,经审查,依法决定逮捕33人,提起公诉33人。

做好检察环节群众工作为提高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改扩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案件管理和控告申诉接待大厅,搭建控告申诉、案件查询、诉讼指引、等‘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受理群众信访54件,全部分流办理完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100%的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在基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来访群众24人次。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19件,已程序性答复19件,实体性答复14件。

三、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创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

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刑事诉讼监督上台阶。认真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要求,把办案的亲历性、全程性转化为对侦查、审判环节监督的实效性、完整性。出台《诉讼违法线索管理办法》,实现线索集中统一管理,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纠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8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7件次。纠正漏捕13人,追诉漏犯16人,纠正漏罪21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1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5人。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9人、不起诉2人。

构建民事行政监督新格局。民事检察工作坚持在“全面、深入、精准”上下功夫,把对裁判结果、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一体推进。办理民事监督案件9件,1件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市院抗诉,对6件民事监督案件做好息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减轻当事人讼累。深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监督纠正“假官司”,办理锦厦公司与浩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已被采纳行政检察工作注重“一手托两家”,工作中加强与法院、行政单位的沟通,发现有关单位存在依法不履行职责的情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形式开展监督,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6件。

实现刑事执行监督新跨越。执行环节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既要监督刑事执行违法的“标”,强化对违法执行、执行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的监督,也监督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的“本”,最大限度地降低罪犯再犯罪比例,促进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监督纠正对在押人员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7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办案单位全部采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对4名社区矫正人员予以收监执行。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化办理,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10件。

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式和新着力点,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强化监督刚性约束,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4件,立案审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94.5%的案件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均依法履职到位。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全县烈士陵园设施维护、陵园用地管理等进行检察监督。探索“五大领域”4外的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率先发出旅游安全领域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处景区全面整改,保障游客安全和景区公共安全。对“医疗污水直排、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发出14份检察建议,促全县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规范处理,4家医院及10个中心卫生院全部与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企业签订合作,11家机构医疗废水处置工程已投入使用或正在建设中。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在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任务,着力破解权责平衡、监督制约和案多人少问题,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发展和协调发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于今年6月底完成内设机构调整。设立第一至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司法警察大队9个机构。落实“捕诉一体”5精神,依据案件类型、专业领域等标准,对普通和重大刑事案件分部门办理,设立扫黑除恶、职务犯罪等专业化办案组,批捕、公诉由同一名检察官、同一个办案组办理,实现同一类型案件或专业领域的精耕细作。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全院检察官独立决定批捕和起诉案件分别占该类案件总数的100%、97.8%,落实院领导办案规定,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82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节约司法资源、及时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方式和环节。我们推动与县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南漳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意见》,凝聚工作合力,对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187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1%,进一步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的前提下,对30%的轻罪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考评等方式,加强案件管理和业务治理。就案件办理超期、案卡填录等问题作出口头或书面监控通知137件,让全体检察人员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随机抽取去年办理的96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发现并整改质量问题43个。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配套律师阅卷“一站式”硬件设施,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推行“智慧”检律服务,建立定期走访制度,收集意见建议23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92次。

五、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现代化,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五个过硬”和政法队伍“四化”7要求,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紧密结合,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业务建设为支撑,把开展主题教育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统一起来,与发现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统一起来,融入经常,抓在日常。组织开展尧治河基地学习、李协一烈士墓实践教育、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培训等一系列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自觉接受监督。对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为5类24条,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题报告3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坚持报送《政情通报》、赠阅《检察日报》。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作用,7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案件及活动76件次。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参与“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及视察检察工作13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84条,公开法律文书 379件,公开率达100%。检察宣传工作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向发力,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234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发布检察动态4052条。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着眼于培养“一专多能”型检察人才。组织开展和参加上级培训46场1800余人次,选派28名司法警察、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活动和五项核心办案技能大赛。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7名院领导和9名干警上台讲课,覆盖人1700余人。着力打造“六型”建设2.0版,在全院确立15个年度重点项目,以项目建设促素能提升,承办全市检察机关“六型”建设8政治工作观摩会并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南漳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八严禁”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全体干警有所“为”、有所不“为”,开展检务督察28次,组织警示教育3次,提醒谈话9人,通报批评1人。对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4个问题认真整改,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切实做好省、市院巡视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对5大类35个具体问题狠抓认领和整改,做到问题见底、整改见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改革叠加的新形势,我们砥砺奋进,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积极建言、密切监督、关心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上做得不够,需要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尤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少数案件、检察建议质量不高;四是检察人员专业素能与参与高水平法治南漳建设还有差距,少数干警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是旧观念,简单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一是坚持听党指挥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依法履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的履职志向。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南漳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坚定检察工作初心和使命,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四是坚持五个过硬的人才导向。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精细化”教育培训,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和队伍履职能力。加大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选拔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检察为民,任重道远。在新一年的征程上,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一步一个脚印完成好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南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