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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南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8-06-20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27日在南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贵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进步。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南漳“三县战略”“八大任务”“三个目标”,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切实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鄂检十条”精神,持续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批捕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536人,先后走访调研全县各类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企业363,组织座谈、开展法治宣传32次,收集意见建285份。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按照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精准扶贫工作队坚持在板桥镇断河坪村驻村帮扶,对该村103307人全部建立贫困户管理台账,筹措落实扶贫资金5万元,帮助形成100亩烟叶种植和加工完整生产线。积极协调土地、规划等部门重点治理该村地下暗河,彻底解决造成500亩农田减产的水患难题,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党建扶贫工作队筹措资金帮助巡检镇松树沟村建设完成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年初该村向我院赠送了“结对帮扶促发展,致富不忘检察院”的感谢锦旗,筹措资金为该镇院子湾村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目前工程主体已竣工。根据团县委的统一部署,安排7名青年干警结对帮扶肖堰镇留守儿童,为他们购买篮球、书包等学习生活用品,帮助实现“微心愿”。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守护南漳绿水青山。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33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6人,办理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开展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16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次。与森林公安、环保和国土等部门联合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宣传活动,组织专班向全县424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308个行政村、363家非公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095份,回收《征求意见函》453份,从中挖掘涉嫌环境保护违法线索8条,成功立案监督了朱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等一批案件。同时,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新模式,在办案中注重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督促涉案当事人恢复植被321亩。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服务平安法治南漳建设

我们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积极防控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9189人,批准逮捕1171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7297人,提起公诉207230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拐卖妇女等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类犯罪案件5358人,起诉“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4553人,依法快速批捕了“12.19”胡某泼汽油纵火故意伤害案,成功办理了李某盗窃案等一批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实施犯罪的新型案件。同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通过慎审细查,追捕漏犯19人,追诉漏犯13人,纠正漏罪9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方式,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兄弟院资深法医开展刑事鉴定证据技术性审查评议,切实提高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办理质量,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23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99人。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办理刑事案件828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批捕、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观护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注重对涉案和受害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1名涉案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3000元。在全县19所中小学开展“流动法治课堂”“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活动,在县美易美家酒店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其中控告申诉32件,举报线索23件,全部分流办理完毕。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带案巡访、青年干警轮流接访等制度,检察长共接待23次,干警带案走访5次,青年干警接访21次。通过薛坪、九集、李庙等乡镇服务站开展法治宣传10次,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咨询等65人次,征集社情民意56件,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件,帮助化解社会矛盾44件。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排查并有效化解未得到彻底解决的赴省进京访、越级重复访案件66人,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22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拟发放救助金额14.1万元,现已发放7.1万元。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15人,副科级以上干部3人。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4件4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2件2人,20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件2人。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办理扶贫、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同时,注重提升案件质量,打造精品案件,办理的胡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和张某某滥用职权案今年3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反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件,这是襄阳市检察机关本年度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件。

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8次,开展预防宣传10次,预防调查2件,案例分析16件,发检察建议11份。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涉农行业领域作为预防重点,与中铁十一局郑万高铁南漳项目部开展“检企共建”专项预防,对华中绿谷二期建设各环节开展跟踪预防。先后为农村党支部书记、非公有制企业法人等上警示教育课13次,受教育面达1800余人次。积极开展预防邮路活动,利用邮政网络点多面广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和廉政短片,在县电视台和城区人流集中地段大型公益广告电子屏幕滚动播映。同时,注重职务犯罪办案经验总结,撰写的《2013年—2017年职务犯罪整体情况、发案特点规律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获县委王鹏书记重要批示。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改革精神和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完成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久立未决案件、涉案财物和强制措施等“四项清理”工作,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做到不留包袱、不留遗憾、不留后遗症。全力配合做好编制、人员等转隶工作,以实际行动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强化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6,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创新和发展检察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模式。与县公安局会签文件,城关、东巩、九集、武镇4个派出所和刑警、经侦、禁毒、交警4个大队作为联系单位,分别确定1名检察官负责,对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及刑事立案案件进行监督,形成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与全县26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设立派驻检察官室,614日联合县政府法制办组织20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43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1件。

拓展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接待来访群众45人次,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5件。其中民事监督案件11件,行政监督案件4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均收到整改回复,成功办理襄阳市首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当场判决并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恢复破坏林地270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10余万元。同时,探索建立新型法检关系,丰富为民服务措施,与县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方案,在法院设立派驻检察官室,检察官每周定时到法院办公,受理申诉、提供咨询,并受邀参与接待当事人,配合开展息诉罢访工作。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机制,通过采集批捕数据,与公安局、法院建立联系,切实履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件;认真开展全省刑事执行领域“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检查制度,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33次,执法检查4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情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加强监外执行检察,切实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深入全县11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监督考察,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与县公安局、司法局、法院联合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2013年以来的财产刑判决执行案件进行核查,对尚未执行和未执行完毕的开展监督执行;同时,探索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与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相结合,以关联审查方式开展同步监督。

五、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我们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各业务条线的权限清单,实行检察官办案负责制,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采取固定办案组和临时办案组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固定办案组8个,独任检察官14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决定,抽调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若干名组建临时办案组。落实“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分案要求,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分部门实行检察官轮案制。完善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办案机制,院领导直接办案81件,占案件总数的10%。按照《湖北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试行)》,完成对所有检察官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办案难度等综合考评。

统筹推进其他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践行“便民、规范、统筹、管控、预防”的工作宗旨,努力实现诉求反映便捷、处理及时、释法有力、质量过关、预防有效。今年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复检,连续18年保持这一荣誉;案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办案监管、管理统筹、参谋服务等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实时监督,发出口头提示312件,流程监控通知书38份,审核各类案卡500余条,纠正填报数据100件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评查小组,从2016年来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120件开展交叉评查,发评查通报3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力度,按照“一站式”服务标准配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使律师通过微信即可享受到各类查询及申请服务,现有41名律师在微信平台注册成功,接待律师阅卷51次,刻录电子卷宗21件,接受案件当事人查询信息46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程序性信息449条,法律文书264份;电子卷宗系统共制作电子卷宗457件,卷宗数675卷,62376页。

六、贯彻全面从严治检部署,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努力打造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努力培养忠实可靠型、学习思考型、干事创业型、专业职业型、文明规范型、亲民廉洁型检察官。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将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院党组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体党员利用“春季培训周”“周五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等认真开展学习。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院领导为全体干警讲授党课9次,开展“缅怀革命英烈,追寻红色记忆”清明扫墓、“五·四”荐书朗读、“书香检察”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信任感。全面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全覆盖、分层次、多方式的要求,利用集中学习、支部讨论、专家解读等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并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找准会议精神与自身工作的结合点,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展开。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主题教育“专题学”,业务技能“练兵学”,综合教育“激励学”,组织本院集中学习培训和参加上级培训380余人次,覆盖全体检察人员。承办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集训,全省公益诉讼案件交流推进会议,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会等培训活动。编发检察情况反映40期、调研专刊7期、宣传稿件299篇,被《检察日报》《湖北日报》《襄阳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采用68篇次,通过新媒体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1条,微信136367条,新浪、腾讯微博1711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和《2017年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形成明责、确责、考责、问责的落实链条。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改、大督察”活动,主动查找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剖析原因,严肃整改,着力解决队伍存在的“懒、庸、推、慢、浮”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检务督察46次,发督察通报4份,办理信访案件3件,对2名干警进行廉政约谈,以短信方式发警示提醒5次,督办通知3份,节假日期间督促各部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5次。

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联络工作常态化,向县委、人大等部门报送《检察情况反映》《政情通报》《工作综述》,赠阅全年《检察日报》。主动向人大汇报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我院贯彻落实情况。“两会”期间组织人员旁听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检察工作报告,征集意见建议25条,全部办结答复。921日,向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汇报了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及职务犯罪惩防三个专项工作,争取支持。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及新闻发布会3场,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单位及群众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入看守所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交心谈心、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信访案件调解等,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这一年,南漳检察工作平稳推进,全院共获得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33项,这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南漳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一些司法不规范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除;三是检察改革配套方案和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通过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补齐短板、打造亮点、坚守底线,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南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南漳经济发展规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态势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各项职能,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打击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注意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持之以恒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实现检察工作与南漳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

第二,坚持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捍卫宪法法律尊严。牢固树立监督为本的观念,全面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积极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持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狠抓民事和行政监督,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第三,坚持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牢牢把握上级关于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全力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建立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配套服务机制和措施。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一批高质量案件,打造南漳品牌。统筹推进其他已部署开展的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第四,坚持全面推进从严治检,锻造优秀检察队伍。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反对和持续整治“四风”,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化巩固“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成果,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高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和规范司法办案长效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两个“六型”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执法办案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为我县坚持三县战略,实施“八大任务”,实现“三个目标”,全面建成小康南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