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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南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6-01-06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29在南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以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主动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布局,紧紧抓住“一个主线、两个重点、三个提高”[1]的工作思路,履职尽责强服务,提质增效促发展,奋力推进南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依法履职,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把充分履职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积极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四个南漳”建设。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4208人,依法批准逮捕148178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53308人,提起公诉222266人,依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促进平安南漳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5人,起诉“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844人,起诉制毒贩毒等毒品犯罪案件1317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1316人、不起诉4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已生效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0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明要件及不捕说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严把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社会危险性审查关,确保批捕、起诉案件质量。同时,加大追捕追诉犯罪力度,通过慎审细查“另案处理”、“在逃”等案件情况,追捕漏犯25人,追诉漏犯12人。 

  (二)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有贪必惩、有案必查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818人,其中大案1616人,特大案件99人,副科级以上干部55人,追缴赃款赃物930余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6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5,副科级以上干部3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75万余元。上述案件中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5件15人,法院已判决5件5人突出查办重点,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东巩镇双坪卫生院卢某某等3人涉嫌贪污案,城关镇政府冯某涉嫌贪污、受贿案等。全力办理重大专案成立了“5·18”[2]中央专案专班,抽调反贪、反渎部门15名干警组成4个侦查小组分批上案,现已立案6件6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调查3件,预防宣传25场,案例分析3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73次,录入行贿犯罪案件5件,警示教育11场,覆盖机关单位18个、2500余人(次)。与县国税局共同制定了《建立检税联合预防职务犯罪过程防控工作机制试点方案》等文件,探索构建税务执法活动事中预防新机制。与20家非公企业开展检企共建公益助廉活动与县纪委、县妇联联合开展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全县近70名镇区及县直部门“一把手”的配偶在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对全县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深入分析调研,撰写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县委书记黄其洲、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廷铸等领导的批示。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严防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和宪法法律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21人,案7件7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件。对公安机关2014年度捕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专项清理对食药局、人社局等15个行政执法机关督促建立了“两法衔接”政务网信息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17人依法纠正裁判不公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4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12次,执法检查4次,对社区矫正管理活动进行考察8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件。严格按照政法四部门发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精神,对全县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全面检察监督,对城关、武安、九集、长坪等镇(区)进行了走访考察,纠正脱管、漏管等违法违规问题1134人。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2件,其中开展虚假诉讼16件,监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民事执行监督6件,民事息诉4件,行政诉讼过程监督2件,行政执行监督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7件,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件。 

  (四)全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发挥信访接待维稳作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8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31。深入九集、薛坪、李庙服务站受理信访28件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助制度的意见》,办理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积极开展反向审视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纠正司法瑕疵案件4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部案件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重点对24件不捕、不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风险预警,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36名平安指导员深入到包保村开展走访调查,收集走访调查表180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为3个帮扶村争取和解决项目资金15.5万元,配置电脑2台,维修加宽公路10余公里。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秘书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南漳十件惠民实事工程”和“平安南漳建设十大工程”工作,将15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分配到全县11个镇(区)和4个大型企业,通过包保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当好法治秘书。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20余名干警组成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到乡村、社区、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治教育培训班17场,覆盖人数1200余人,收集各类群众意见建议20余条。发挥东巩、武镇两个派驻检察室的基层普法作用,积极利用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和检察机关微信、微博开展法治宣传。 

  (五)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主动适应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自觉当好改革的促进者、守护者。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办理危害民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5人。继续开展“两个专项”[3]立案监督活动,清理审查卫生、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档案200余卷,监督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313人。 

  二、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贯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狠抓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着力破解制约检察权公正行使的深层次问题。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首次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成立了司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申报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开展民意测评和业绩考核,最终确定员额检察官人选30名,差额人选2名。同时,同步推进确定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作,探索建立与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新老管理制度之间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 

  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其他改革任务。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严把案件证据规格,完善公诉人出庭公诉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细则等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和在庭审中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导入司法程序,及时纠正错误及瑕疵案件,对不服正确裁判和决定的加强释法说理、情绪疏导。与县司法局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设立了“律师接待室”,积极探索引入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进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将原有的9名监督员资料移交司法行政部门,投资20余万元建设具有现代化多媒体功能的人民监督员评议室,保障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强化内外监督,着力提检察公信力 

  把提高检察公信力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持续改进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司法理念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上级院确定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四类23个重点问题,整理印发重点整治问题一览表,全面综合审查各项工作。同时,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对2013年以来的司法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坚持“边查、边建、边改”,对查活动中发现的10条问题进行集中梳理与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逐项抓好整改,倒逼规范司法。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40余人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座谈会,发放了检务公开“百问百答”宣传手册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函》 

  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强化机制保障强化规范操作强化指导督促,认真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2条,法律文书189件,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知情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和人民监督员30余人参加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10次,对3件4人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通过已开通运行的“南漳检察”微博、微信,发布各类检察信息500余条微信影响力指数在全省排名前列。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健全常态化的联系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及时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在“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和讨论意见,制定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安排专人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全部办结回复。坚持每年初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年中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工作,向人大、政协报送检察情况反映22期、每旬政情通报27期,寄送半年政情通报500余份,主动通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题调研完善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代表、委员服务专区和检务公开平台,定期发布、更新检察信息。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贯彻“五个过硬”[4]和两个“六型”[5]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适应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现实需要,把专业化职业化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来抓,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不同的职业要求,制定印发全年全员轮训方案,周五下午定期开展各项学习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网上课堂、专家授课、业务竞赛等方式,提高各类检察人员的专业技能。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年祭》、《忠诚与背叛》等各类知识教育片和专题培训共19场,组织参加县、市、省三级机关各类培训40余次、200余人(次)。 

  扎实推进专题教育活动。根据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两严”、“守讲树”、“三抓一促”、“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等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干警对照各项活动要求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同时,以专项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演讲比赛,组织人员参加“三严三实”专题征文活动、“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忠诚、责任、干净好干部”演讲比赛。 

  抓常抓细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市委、市院部署开展的“转作风、抓落实”、“四查一改”专项活动,系统分析并切实解决部分检察人员落实不力、效率不高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将院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予以公示,做到“背书签字”,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真正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持续整治“四风”,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队伍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以“追责问责年”契机,充分运用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自身腐败开展检务督察51次,发督察通报24次。 

  回顾2015年工作,我们通过“一二三”工作思路,取得了一些成绩,全院共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等各类集体荣誉15项,个人荣誉38项,这些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鼓励,在此,我谨代表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建设的新形势相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还存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够高、能力不适应等问题,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也面临一些新课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十八大、十八三中、四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统领检察工作,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为南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投资、涉农、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法治南漳建设。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和规范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等机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领域腐败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是积极促进平安南漳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邪教和“黄赌毒”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健全检察机关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律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四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坚持遵循规律,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中的主体作用,调整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格局。加快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步伐,促进完善法治监督体系。 

  五是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更高要求、更高水平上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深化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检务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实力检察,全面建设新型检察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开创南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南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