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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南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5-04-16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南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入落实“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231”工作思路、四个南漳建设,积极维护良好发展环境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共办虚假抽逃出资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件25人。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活动,同时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共办理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19件26人。在办理黄某等6人收购、运输、加工及销售“病死猪肉”一案中,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前介入侦查,严格全面审查证据,及时批捕、起诉,6名被告人最终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十个月的有期徒刑不等。 

  ——正确把握执法工作策略。认真贯彻省、市两级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总要求,制定本院《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由院班子成员分别带领中层以上干部定期走访企业,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及外来投资者的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投资者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严格落实“依法坚决查办、坚持惩防并举、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注意方式方法”的五条办案原则,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2014年全县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和《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推进责任分解方案》开展工作落实,积极参与平安南漳建设,坚持每月对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坚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消防及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扎实推进平安稳定“大宣传、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治、大防控”、“平安指导员”、“百案评查”、“法治惠民十件实事”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对治安形势分析研判12次,开展法制宣传5次,对各类安全隐患定期排查8次,院43名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下乡走访征求意见96条。同时,结合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2014年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撰写的此类调查报告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25篇,撰写的《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高发亟待引起重视》等调研文章,受到上级领导高度重视,为有关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坚持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平安南漳建设大行动。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7件203人;提起公诉181件214人。在办理谢某某、卢某某利用无线电子传输设备传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案一案中,经过仔细审查后改变案件定性,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谢、卢二人提起公诉,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有力打击了当前以挂名“助考”培训班、网络“助考”辅导等名义实施的犯罪。这也是襄阳市首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案件。同时,认真执行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件20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20件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通过把握“案前预防、案中维权,案后帮教”三个环节,对6件8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根据上级机关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检察长包案、下访巡访、公开听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功能。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咨询、查询105件,处置集体上访1件,下乡化解矛盾纠纷3起,受理的控告申诉案件法定时间结案率达到100%。建立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做到每案必评。 

  三、坚持惩防并举,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同比上升38%。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件21人,全部为大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6人,全部为重特大案件。一是快速查处了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冯某某涉嫌特大贪污案,通过采取技侦手段,仅用15天时间就将潜逃至四川成都的犯罪嫌疑人抓获;二是严肃查处了县信访局局长郭某某涉嫌特大贪污、受贿案,在查实其私设单位小金库、用公款购买私家车等贪污问题的基础上,深挖出其利用预留宅基地进行商品房开发的贿赂犯罪窝案,其他3名团伙成员也被同时立案查处;三是慎重查处了南漳县驻汉办事处主任王某某采取虚列收入增加补偿款、代管国有资产期间收益不上交及重复领取破产企业购房款的涉嫌贪污“零口供”案件和南漳县房屋产权交易所违背中央有关与经济鉴证类中介企业脱钩的改革规定涉嫌单位受贿罪两起涉及机构改革的案件;四是果断查处了林业、农业等部门人员涉嫌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私分专项补助款,伪造虚假资料上报大棚蔬菜项目,向农户及物资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推广费”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五是成功侦破了“11·20”金南漳国际大酒店项目高支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3件3人。 

  ——切实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采取“五抓、五强”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和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初查、立案、讯问、逮捕、终结、追赃、起诉等12个办案环节均实行科、局、院分管检察长三级研判制度,坚持强化办案与规范执法相统一,充分发挥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督促、指导、协调力度,做到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我院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15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件,预防调查22件,案例分析15件,参与招投标监督3次,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2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充分剖析2011至2013年我院所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认真总结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及预防对策,并形成了全面的预防报告提交县委、政府,获得县委书记黄其洲,县长王鹏等领导的重要批示,有效地促进了全县食品卫生安全。 

  四、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共立案监督32件32人,其中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1件21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件1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17人,纠正漏捕15件15人,严格遵循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检察建议2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 

  ——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指控犯罪和刑事审判监督“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共依法追诉漏犯20人,追诉漏罪2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11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纠正意见5件;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共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9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检察建议5份。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12次,执法检查4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监所案件1件 

  五、坚持接受监督,深入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情通报制度,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专门联络机构,完善定向联络机制。同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庭审观摩、案件公开审查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2014年继续选任人民监督员9名,对1件拟不起诉案件启动监督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监督评议4件,向人大、政协发《政情通报》500余份。今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并于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促进了全县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项活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全院通过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会,原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意见和县委“十条规定”以及实施细则,深入自查落实上级机关各项规定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56次,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及时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负监督责任的工作总要求,真正做到责任、工作、指导、监督、追究“五个到位”。 2014年我院继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案例分析研讨、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今年以来,共组织检察人员素能培训6次,开展道德讲堂2次,工作讲评2次,组织青年检察官前往枣阳黄火青纪念馆参观学习,前往肖堰镇高坪村为困难学生都正良送助学金6000余元,组织“学习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前往肖堰镇中学开展青少年普法等活动10余次。2014年全院共有21个集体和个人获荣誉表彰,其中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获高检院“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1人获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先进个人”称号。全院检察人员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0篇。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针对检察工作尤其是业务工作的开展,建立完整配套的保障体系,坚持合理配备人、财、物,促进业务工作全面均衡发展;配合做好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前期相关工作,认真核对上报各项基础数据,在改革实施前按现行管理体制加强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对全院检察专网实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实现网上办公办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南漳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检察人员学习不够,能力不足,思想观念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执法理念不够新,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做得不够全面深入,执法水平特别是创新创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检察人才紧缺,案多人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正视不足,强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依法治国重要战略的第一年,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狠抓勤政履职,狠抓素能提升,狠抓改革创新,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着力从六个方面打造新型检察院,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南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保障改革,关注民生,打造服务型检察院。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改进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 

  (二)立足廉政建设,严格要求,打造责任型检察院。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努力打造一支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检察队伍。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联系,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三)立足强化监督,注重效果,打造法治型检察院。坚持科学务实地开展好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平安南漳建设大行动,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围绕廉洁政治建设,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围绕法治南漳建设,促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四)立足更新理念,大胆探索,打造创新型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理念更新引领机制创新,以机制创新带动工作创新,积极推进基层检察改革工作。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依靠县政府和政协支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精心组织,大胆实践,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五)立足文化育检,提升形象,打造人本型检察院。 

  坚持以法治精神和执法公信力为主题,建设检察文化,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更新执法理念,增强人权保障意识,切实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铭记于心,付诸行动。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切实增强文明规范管理的实效,全力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和机关文明管理。 

  (六)立足提升素质,培养能力,打造效能型检察院。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大力开展单位组织学、典型引导学、个人自觉学,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先进理念,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先进文化教育熏陶广大检察人员。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充分发挥专家型检察官和业务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勤奋学习,积极思考,深入调研,实干争先的好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有决心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支持下,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履职,努力把检察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